吕梁2019法考温馨提示
来源:吕梁司法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1、客观题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
缴费截止时间:6月24日24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1日至8月30日
2、主观题考试:
确认报名和缴费时间: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8日至10月12日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照片内容应当清晰完整。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六、考区机位设置
吕梁考区共设置机位650个,选择在吕梁考区的考生,请尽快报名,如系统提示所选考区机位已满,请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报名。请关注“吕梁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1.报名时户籍在司法部确定放宽地区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2、吕梁市共6个县为放宽地区,包括:兴县、临县、岚县、方山、石楼、中阳。
相关政策解答
1.问: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措施总体情况如何,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考试放宽政策,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不断提高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方式上进一步完善,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主观题考试以计算机化考试为主。
2.问: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有什么要求吗?
答: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未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的,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以下两类情形:
一是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180分)的,应试人员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可在2019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是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也可只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
3.问: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能否报考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已经通过******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可以报考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通过******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的,不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4.问: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因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未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能否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根据《******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如其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考。
5.问: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如何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答: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如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客观题考试成绩不享受放宽。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6.问: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学历认证,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报考时需要作出承诺,并在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7.问: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如何选择报考地?
答: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时,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报考地,不受工作、学习或者户籍地限制。户籍在放宽地区人员申请享受考试放宽政策的,也可以到非放宽地区报考。
8.问: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
答: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选择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考区考点。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9.问: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方式与去年一样吗?
答:一样。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10.问:报名人员如何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答: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前发现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修改毕业证书、申请变更享受放宽政策信息。
11.问:报名人员如何进行咨询?
答:关于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事宜,报考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司法部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也可以拨打报名网站公布的司法部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者登陆中国法律服务网咨询。
12.问:如何了解更多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答:关于******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他规定,可以查阅《******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也可参考《2018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13.问: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去年两阶段考试成绩合格, 但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毕业的,不符合报名条件,其去年考试成绩无效,可否报考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可以。各考区司法行政机关可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及时上报司法部取消其考试成绩,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未尽事宜:请关注司法部《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山西省司法厅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或者电话咨询0358--8310626。
吕梁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地址:吕梁市离市区建设北街21号。
吕梁市离石区建设北街21号
(离石一中对面吕梁市司法局一层)
微信公众号
手机网站
版权所有:山西省吕梁市诚信公证处
备案号:晋ICP备18012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