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我处办结了一起关于商标权的保全证据公证。这是我处办理的首例涉及知识产权的公证事项,是我处对公证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新型业务的积极探索。
2019年1月14日11时左右,申请人褚某来到我处,称网络电商冒用其注册商标销售产品,要求对冒用商标行为进行保全证据。我处受理申请后,审查了申请人的商标注册身份和申请人与申请事项的利害关系,通过电脑截屏的方式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及时地为申请人固定了证据,避免了证据灭失的风险。
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渐凸显, 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开始关注知识产权的创新保护。保全证据公证的办理,一方面解决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隐蔽性强给权利人造成的举证难问题;另一方面也彰显了公证工作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编 辑:高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