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证当事人:
您好!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您和本处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我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吕梁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山西省公证协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我处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疫情防控时期,为避免交叉接触,我处建议若非紧急事项烦请您延期办理,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外出;若确需前来我处申请办理公证业务,请您提前通过电话咨询热线(0358-8220046)进行咨询和预约,并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山西省吕梁市吕梁公证处”或者官方网站“http://www.llgzc.cn/”的“表格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公证用表。
二、为了******限度减少人员接触,保证“***多跑一次”,我们建议您准时在预约好的时间前来我处,并将公证员告知的所需材料和您填写好的公证用表携带齐全。同时,我处提供公证书邮寄送达服务,建议您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选择以邮寄方式领取公证书。对于因疫情原因不能签收公证书的当事人,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或者委托我处暂时保管。届时请您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留给为您办证的公证人员。
三、我处将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新闻工作者、志愿者群体、患病群众及其家属,提供免费公证法律咨询,并针对由疫情引发的相关公证问题,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为疫情防控贡献公证力量,但由于我处公证员人数有限,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
四、请广大公证当事人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前来我处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若您确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将暂不允许进入我处办证场所。离开我处时,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走,并丢弃至垃圾桶。特殊时期请您理解,请您配合。
五、公证处作为窗口单位,我们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特殊时期的各项规定,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每天将进一步加强对办公场所的清洁、******和通风。我们会给每位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每天进行体温监控,防止交叉感染,筑牢防疫防线。
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联防联控,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衷心祝愿您平安顺遂、健康如意!
山西省吕梁市吕梁公证处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