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
(2)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提供经常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港、澳、台同胞另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并增加提供居住地派出所打印并盖章的外国人居住登记信息表原件);
(3)自有房产的房产证。租房居住的经备案的租赁登记证明、近一年的水电单或电信账单或信用卡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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