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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证事项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办理
添加时间:2018-11-13 点击量:3221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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