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政策法规
公证资讯
党建专栏
公证指南
收费标准
格式下载
业务范围
以案说法
便民服务
公证指南
国内民事类公证
经济合同类公证
涉外类公证
证据保全类公证
问题解答
公证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问题解答
经历(简历)证明公证
添加时间:2018-11-13 点击量:2438
经历(简历)证明公证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人事履历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可分阶段在工作的各单位分别出具,大中专毕业生可提供人才市场从档案中复印的经历证明);
(3)
出具经历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一篇:
在职证明公证
下一篇:
存款证明(存折、存单)公证
首页
机构概况
政策法规
公证资讯
党建专栏
公证指南
收费标准
格式下载
业务范围
以案说法
便民服务
版权所有 © 2019 山西省吕梁市诚信公证处
联系电话:0358-8220045 0358-8220046
备案号:
晋ICP备18012388号-1
邮政编码:033000
单位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建设北街21号(吕梁市司法局一层)
微信公众号
官方手机端